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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舊樓多位於灣仔、深水�鶪峇E龍城等舊區。圖為灣仔舊樓。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規定業主立案法團須為樓宇購買「第3者風險保險」的法例,將於明年元旦日生效,現時有95.37%樓宇已購買保險,但仍有370多幢因保費昂貴及拒保問題尚未投保。港府未來兩個月會把個案轉介至保險業界協助投保,又為有需要的法團提供寬限期,並估計每戶每年保費可低至數百元。
全港約有16,300多幢有法團管理的樓宇,其中15,542幢已購買「第3者風險保險」,每幢樓宇承保額逾1,000萬元。在未投保的750幢樓宇中,有30%現正維修,法團在完工後便會為樓宇投保;有20%正與保險公司商討細節;另50%因保費昂費而未有投保,或保險公司拒絕承保,有關樓宇多位於灣仔、深水�鶪峇E龍城等舊區。
倘投保不成功 可享寬限期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昨日會見傳媒時稱,未來兩個月會主動聯絡未投保的法團,把有需要個案轉介至保險業聯會,以便解決保費高昂或拒保等問題。她又稱,法團如因維修工程或樓宇有僭建物被拒保,導致未能趕及明年元旦日符合法例要求,將會視乎個案提供寬限期,但法團須證明「設法投保但不成功」。
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梁振榮表示,投保費高低視乎樓宇維修狀況,若維修妥當的樓宇,單幢樓每年約5,000元至1萬元,以20多戶分攤計亦只是每戶數百元;若樓宇狀況較差,每年投保費高達2萬至3萬元,每戶攤分要千多元。他又稱,有個案在樓宇意外後,每戶分攤賠償由7萬至30萬元不等,若有投保,便可把風險分攤。
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譚仲豪表示,市場上有逾30家公司提供有關保險,樓宇維修後保費會有下調空間。一般保險總會主席黃國添表示,保險公司會視乎僭建物情況決定是否承保,樓宇問題愈大,保費貴2至3倍不足為奇。意外保險公會主席潘文芳表示,投保費多寡視乎樓齡及質素外,亦與樓宇招牌及索償個案有關。
鼓勵7000幢「三無」樓宇組法團
對於全港仍有7,000幢沒有法團、居民組織及管業公司的「三無」大廈,梁振榮承認有關樓宇未有投保,將會繼續鼓勵他們組織法團。陳甘美華表示,游說業主成立法團的工作「細水長流」,並強調今次立法強制有法團的樓宇購買保險,並非要懲罰業主,只是在樓宇發生意外時,業主可把涉及的賠償金額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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