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前副主席莊靜琳,於93年國泰空姐罷工後,被指涉嫌偷取國泰航機上財物而終止僱傭合約。莊已為國泰服務14年,不滿國泰取消應享有的退休機票優惠,遂於去年入稟高院索償,後裁定可獲賠償約15萬元。國泰不服上訴,上訴庭昨駁回國泰的上訴,維持原判。
判辭指非遭解僱 有權享優惠
上訴庭昨在書面判辭指出,國泰空姐莊靜琳是1993年離職,而不是遭解僱。因此,據其僱傭合約,莊有權享有退休機票的折扣,且上訴庭沒有合理基礎干預原審法官判決,故駁回國泰上訴,下令國泰須支付今次訴訟的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