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26歲的北京女子董珊珊就被丈夫王光宇虐待致死。董珊珊的母親稱,女兒遭受家庭暴力的過程中,他們曾8次報警,最終仍未躲過一劫。近日,王光宇被市二中院終審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據悉,兩人2008年下半年結婚後,董多次被丈夫毒打,並被威脅不許離婚。董母說,從女兒第一次向家人吐露遭受家暴到她死亡,他們曾先後8次報警。警方每次給出的答覆都是:「就算離婚,現在還是夫妻,不好管。」
王光宇承認確實多次毆打董珊珊。王光宇稱,2009年7月後的一個多月裡,我在屋裡打了她七八回。」他還承認,妻子非常瘦小,一巴掌就能把她打得起不來。
對此,一位從警10年以上的民警告訴記者,家庭暴力警情難處理,警情中,雙方往往傷得不重,報警一方通常不願做傷情鑒定。如果一方受傷較重,是否追究刑責要徵得受傷害一方明確同意。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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