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有7次不誠實案底的無業「大話精」,利用市民樂於助人的善心,訛稱忘帶鎖匙和遺失個人物品,先後最少向10名市民,包括葵青區區議員雷可畏及梁偉文,各「借」100元,成功騙取共1000元,其中梁偉文2年前同樣墮入被告的騙錢陷阱;被告承認10項欺詐和2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案情指出,43歲被告梁偉棠在今年4月22日到區議員雷可畏辦公室,聲稱遺失鎖匙,希望借100元讓他到大欖找弟弟,並承諾還錢,雷遂借錢予被告應急,惟之後不見對方蹤影。5日後,被告重施故伎,到區議員梁偉文的辦公室,用相同藉口再度成功「借」得100元,惟最終被區議員助理認出他於2年前用類似手法騙取梁偉文500元,於是報警,梁亦將事件轉告雷議員。
曾20次到不同警署虛假報失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自去年10月到今年9月間,曾到不同警署報失財物逾20次,其中在今年8月4日和9月22日,分別到觀塘和中區警署報失。至11月3日被告在街頭被警員截獲,他在警誡下承認,曾20次到不同警署作虛假報失,再向途人出示報失紙,以取得對方信任,每次可「借」100元。
被告有11次案底,其中7次和不誠實有關。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已婚,妻子在內地生活,現無業,靠積蓄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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