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聯物業山頂及南區豪宅組前助理營業董事羅文駒,今年9月離職後跳槽至中原地產,美聯指控羅違反僱傭合約而入稟索償,並先申請非正審禁制令,禁止羅在半年內於該區參與物業買賣及租賃;惟鑑於沒有證據顯示羅手上的客戶脈絡乃美聯獨家,法官認為涉及的條款不合理,估計美聯正審時的勝訴不高,昨拒絕頒下禁制令,案件將排期正審。
原告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公司美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控告今年9月離職的山頂及南區豪宅組助理營業董事羅文駒,他其後加入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要求法庭頒非正審禁制令
美聯指出,羅去年3月與美聯物業簽署僱傭合約,其中有條款限制他離職後一段時期的活動,美聯認為羅跳槽屬違反合約。由於涉及的限制性條款有效至明年3月2日,而案件未必可於當日前開審,故美聯要求法庭頒下非正審禁制令,禁止羅在明年3月前參與同區物業交易及撬走美聯前同事,並引述數據指,今年截至11月9日為止,該區的交易共有1,258宗,造價達337億元,所賺得佣金為全港島之冠,故認為有需要設限制性條款保障美聯利益。
羅文駒否認撬走前同事,並認為涉及的限制性條款沒有約束力,又指若法庭其後發現錯頒非正審禁制令,令他無法在中原地產工作,其損失將難以估量。
客戶脈絡難證屬美聯獨家
法官指出,美聯所依據的條款限制範圍相當廣,但其實美聯受影響的利益只是羅的客戶脈絡,但法官發現香港對地產交易感興趣的客戶,都會主動接觸超過一間地產代理行,根本沒有證據顯示涉案的客戶脈絡乃美聯獨家。法官認同要評估僱傭合約中的保障性條款是否合理時有一定困難,但衡量過本案案情後,表面看來美聯贏面不大,認為涉案條款因不合理而沒有約束力,法官拒絕頒下非正審禁制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