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螺絲製造廠董事為得到供應商訂單,向製造停車場摺閘馬達的公司董事提供一成回佣,多年間涉款達40萬元。2名董事昨被裁定串謀行賄及受賄罪罪成,分別判囚15及18個月。
2名被告分別為被控串謀行賄罪的精工螺絲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黎志慧(48歲),及被控受賄罪的嘉多密有限公司董事譚悅華(50歲)。法官表示2人所犯罪行嚴重,尤其譚在案中為始作俑者,罪責較重,將2人判囚在所難免。
案情指,精工的另一名董事及其他小股東,於2009年1月揭發黎自2001年起便一直向嘉多密提供一成的現金回佣,作為發出購貨訂單的報酬,遂向廉署舉報,同年9月16日,廉署人員在觀塘一間酒樓趁2人交收時將他們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