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事件
24.06.2001 Amina在中區卑利街一酒吧,與任職酒吧副經理的男友爭執,用木托盤擲毀射燈,又毆打到場警員,且身上藏有小量可卡因毒品。她最後被裁定刑毀及襲警罪成,罰款9千元,而藏毒罪因證供有疑點脫罪。
13.07.2008 Amina疑受酒精及藥物影響,凌晨在伊利近街以信用卡付的士錢被拒,將信用卡擲向司機又踢對方小腿,更踢腹襲擊到場調查女警,其後被判罰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向遇襲的士司機賠償1千元。
27.01.2010 Amina凌晨在跑馬地駕車與旅遊巴相撞,她拒絕接受警方酒精呼氣測試並欲離開,更掌摑上前攔截的警員。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拒絕酒精呼氣測試及1項襲警罪名,判處1年感化令、罰款8千元、停牌1年及接受3個月駕駛改進課程。資料來源:本報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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