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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今天是平安夜,不少市民都會出外慶祝,飲酒消遣。屯門醫院急症部高級醫生徐國樑表示,2008年該院於聖誕及新年假期期間,急症室處理的交通意外受傷宗數,由平日每日7宗上升至10宗,增幅逾40%;而醫院於2007年的聖誕及新年期間,接收300多名急症病人,當中有12%人是藥後駕駛,比平日高出20%。
徐國樑說,假期期間交通意外增加,相信與司機醉駕或濫藥有關,「假期或周末、周日,撞車意外會較嚴重,可能與飲酒、食藥,以致超速有關」。他警告醉駕隨時害人害己,「醉駕對其他道路使用者、行人、乘客等,造成高達4倍風險,造成嚴重受傷或影響生命」。
新例生效 按嚴重程度增懲罰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條例》已於本月17日生效,當局已把醉駕引入3級遞進刑罰制度,酒精比例超標越多,停牌期越長,初犯者停牌最少半年至2年、重犯者停牌最少2至5年,法庭可考慮個別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案情的嚴重性適當地判處更長、甚至終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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