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駐守旺角警署的警員,涉嫌偷取2名市民共400元保釋金,各被控1項盜竊罪。2人昨在觀塘法院提堂,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2警獲准分別以2,000元及200元保釋外出。
2名警員分別為吳兆輝(45歲)及孔志東(35歲)。控罪指,吳去年8月23日於旺角警署內,偷竊何笑薇現金200元。孔則於2009年11月25日,同一地點,偷竊陳慧儀現金200元。
控方要求押後案件,等候律政司指示再訊,並可能會有附加控罪。控方不反對吳及孔保釋,但不准他們離港。
1人獲准春節期間離港
辯方表示,吳與住在內地的妻子育有1名初生女兒,吳須經常往返內地,希望保釋期間准許他離港。而孔於東莞有一間祖屋,須不時往返內地打理。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身份及控罪使案件更嚴重。由於吳家人在內地,故批准其在春節期間往返內地;但其餘日子必須在港。而孔則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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