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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嶽:取締違規龕場 骨灰暫放食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1-1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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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當局必須繼續對違規龕場進行執法行動,並已制訂過渡方案。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嚴敏慧) 港府早前公布52個私營骨灰龕場未符合地契或城規要求,被列入「表二」骨灰龕名單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當局必須繼續對違規龕場進行執法行動,並已制訂過渡方案,研究把食環署辦公室及倉庫等改作臨時骨灰停放處,以便取締違規龕場時,相關苦主可暫時安放先人骨灰。但強調有關安排只屬臨時性,絕不容許拜祭。他又表示,只要「表二」的龕場進行規範化,例如補地價等,有機會晉升「表一」,成為合資格龕場;歷史悠久的龕場,如因佔用公地被納入「表二」,只要有關用地位處偏遠,並獲附近居民接納,亦有機會繼續經營。

 發展局早前公布的香港私營骨灰龕場名單備受關注,當中已購買「表二」龕場龕位的市民更人心惶惶,擔心一旦龕場結業,購買龕位的「血汗錢」付諸東流,先人骨灰也無處安放。周一嶽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專訪時再次表明,港府無意接收結業龕場的骨灰,已購買有關龕位的市民要自行處理後續事宜,但若有人需要地方作臨時存放,當局已有過渡安排。

暫存停放處 非長遠安葬

 周一嶽表示,當局參考日本經驗,預留臨時骨灰停放處予有關市民安放先人骨灰,有關地點由食環署提供,例如辦公室或倉庫等,但強調能安放骨灰的數量有限,有關地方只作暫存用途,並非長遠安葬。他又說:「沒有人想把祖先骨灰長久放在臨時地方,相信不會有市民濫用政策。」

部分補地價 改契規範化

 公營骨灰龕近年供不應求,私營骨灰龕大量湧現,周一嶽坦言,近年興建的部分私營龕場,因違反太多條例,相信怎樣改善亦不會符合發牌規定,有關龕場應考慮結業安排。但部分龕場仍可以透過修改地契、補地價等進行規範化。

 他重申,現時當局不會急於「封場」,但會繼續對違規龕場進行執法行動,包括發出警告及致函提醒。

設定追溯期 做法不可行

 對於有關注團體建議當局訂出追溯期,容許某年期前營辦的骨灰龕場繼續營業,周一嶽認為做法不可行。他表示,知悉市民會較接受存在已久的骨灰龕場,但部分龕場嚴重違反地政條例,例如佔用大量公地,情況絕不能接受。但他稱,若果有關龕場佔用土地少又偏遠,且不影響附近居民,尚有規範化的餘地,不過,最終仍需發展局決定。他強調,以時間作為界線「一刀切」決定龕場能否繼續經營並不合適,應按個別龕場情況作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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