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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外牆及大門已被強拆,現場一片狼藉。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港資公司在廣州所建一棟別墅房產,8日凌晨遭到城管拆遷隊的強拆,別墅大門及圍牆幾乎全被拆除。別墅擁有人潘冠華表示,拆遷隊長稱,強拆行動是接到上級通知,但未告知強拆原因。潘太昨向記者出示房產的多項證明文件,指別墅及圍牆均是合法興建,並有城建等部門領導的簽字證明。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至截稿前沒法找到城管的有關人員回應。
別墅大門圍牆全被拆除
8日凌晨3點多,60歲的別墅保安岑執正在值班室睡覺,突然聽到門外巨響,以為發生了地震。岑稱,他於是跑到外面一看,4名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帶著40多名便衣拆遷隊,正在拆圍牆和大門。他上前去問時,一名穿制服的男子稱是城管,隨後一名執法隊員攔住了他,並按住了他的胳膊,另外兩名沒有穿制服的男子上來,一人抓住他胳臂,另外一人從後面按住他的頭部,不准他動彈。之後,別墅大門以及東西兩面的圍牆全部被拆除。
當時,潘冠華也在別墅內,對於越秀城管夜間強拆的行為,潘冠華認為不可理解。
城管稱凌晨拆免道路擁堵
潘冠華指,就算圍牆是違法建築,城管也不應在夜間偷偷摸摸來強拆。越秀城管回應稱,凌晨強拆是為了避免道路擁堵。
潘冠華稱,別墅是其公司香港中冠有限公司於上世紀90年代在廣州五羊新城明月二路附近所興建,2003年,當時的東山區政府要求他配合明月二路擴路工程,把西邊臨建的3層建築及南邊的圍牆和值班室拆掉。事後,中冠花費20多萬元再建別墅圍牆和大門,一直使用了8年之久。不過,在東山區合併到越秀區之後,他不時接到別墅拆遷通知。2010年9月17日越秀城管分局下發告知書,稱有人舉報他的圍牆為違建,要進行拆除,並兩次下發強拆通知書。隨後的協商結果是,要他們補辦手續,證明圍牆合法。2010年12月30日,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蓋章出具了一份證明,稱圍牆項目的整改復建是符合廣州市政府當時的政策和東山區政府當時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區建設和市政局副局長劉毅、區規劃分局副局長陳文傑、區城管大隊曾紹堂副大隊長分別簽字。
目前,尚未有相關部門解釋強拆的具體原因,而當日拆遷隊長李某在一段與潘冠華的錄音中稱,「你們可能得罪了甚麼人,才導致強拆。」
業主出示東山區政府批准文件
聽到此消息,潘冠華在香港居住的妻子及公司相關負責人均連夜從各地趕回。潘太昨日向記者展示了房產的多項證明文件,均顯示該別墅屬合法。「東山區政府批准的各類文件,越秀區政府不可能不承認,而且越秀區相關部門也重新證明這個房子沒有違規違法。」潘太說。至於是否緣於私人恩怨,她說,他們並未與任何人結怨。
目前,該強拆事件已引起媒體關注。潘太稱,他們將會全力保障公司的權益,向有關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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