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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上訴案昨完成聆訊。陳振聰(見圖)陣營律師昨就訟費提出上訴3大論點:原審法官林文瀚不接納華懋陣營指「2006年遺囑」是「風水遺囑」;林也不認同龔如心簽署文件時神志不清;以及龔受外來影響而簽署文件。因此,沒理由要陳振聰以懲罰性基準,承擔華懋約80%訟費,要求把比例降至50%,並減免承擔律政司訟費。但上訴庭法官昨批評,2006年遺囑被裁定為偽造,判以懲罰性訟費是公道決定。法官並透露,華懋陣營曾一度欠缺資金,律政司曾考慮代打官司,參與案件則為保護可能用於慈善的遺產。
爭產案原審法官林文瀚去年裁定陳振聰敗訴,指他蓄意透過法庭程序,圖藉虛假遺囑騙取利益,下令陳須以懲罰性基準,支付華懋一方的訟費,以及臨時遺產管理人費用,金額分別為1.4億元及8,400萬港元。陳振聰一方陣營代表律師昨晨就訟費提出上訴。
爭產案原審時,華懋陣營從多角度證明2006年遺囑為偽造,力證2006年遺囑是「風水遺囑」。華懋陣營曾傳召風水專家,指2006年遺囑提及「神明指引」,與續命法事奏表的字眼相似,並無法定效力。華懋陣營指出,2006年遺囑於當年10月16日簽署,證人供詞顯示龔如心當天精神有異、神志不清,反映龔立遺囑可能未經深思熟慮。龔如心受外來影響之下簽署該文件。
陳方要求只承擔華懋50%訟費
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林雲浩昨指出,華懋就該3個論點傳召專家作供、撰寫報告等,涉及大量訟費。但法官林文瀚對該些論點未有接納,只考慮陳振聰操守,沒有考慮華懋一方論點。因此,有關訟費不應由陳振聰支付,也沒理由要陳振聰以懲罰性基準,承擔華懋陣營約80%訟費,要求減至50%。但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昨回應,指林文瀚裁定2006年遺囑為偽造,判以懲罰性訟費的決定公道。
林雲浩接著把「矛頭」轉向律政司,指華懋陣營有多名大律師「坐鎮」,律政司不應該、也無必要參與爭產案。林雲浩的論點即時令法官關淑馨「發火」,訓斥林「你投訴些甚麼?」關淑馨認為,律政司參與案件,旨為保護有機會用作慈善的遺產。她透露,華懋陣營曾欠缺資金,律政司一度考慮代為打官司,須要監察案件進度。
4天審完上訴較預期快6日
羅傑志補充,法官林文瀚已及早指示律政司不用出庭,以減省訟費;律政司的參與也令聆訊時間縮短。羅傑志聽罷林雲浩陳詞後,並無聽取華懋及律政司的口頭回應,即時宣布押後裁決。經過4天,龔如心爭產上訴案至昨午完成聆訊,較預期的10天提早約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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