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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章琦 昆明報道)14日,昆明公安局新聞辦通報1月8日發生在家樂福白雲店超市的「炸彈」敲詐勒索案已成功告破,該案嫌疑人失業人員曾儒良因需要錢過春節而以身試法。
今年29歲的嫌疑人曾儒良係四川人,在昆明從事廚師工作,在案發10天前被辭退。因春節臨近又突然沒有了工作,無錢過年的他才做出了如此瘋狂的舉動。
據當地媒體報道,案發前三天,曾儒良曾住進一旅社。該旅社老闆娘李女士介紹,案發前曾儒良一個人來到旅社後,說要住三四天,並詢問旅社還有沒有長期出租的房間,想過完春節把家人接來昆明。李女士表示,在曾儒良居住的三天裡沒和他有過深入的交流,也看不出有異常舉動,直到案發後民警把他的箱子提走,才知道他出事了。
當天即後悔 叫勿存款
1月8日下午1時35分,昆明穿金路派出所接到家樂福白雲店超市報案,稱下午1時19分接到一男子匿名電話。該男子說,其在家樂福超市二至三樓物品櫃中,放置了爆炸裝置,要求店方在下午3時以前向其指定的帳號存入人民幣兩萬元,不然後果自負。接報後,市、區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昆明市公安局楊勁松副局長率市局特警、刑偵、治安等部門趕到現場疏散全部顧客、群眾、職工後,民警開展專業排爆檢查,但沒發現可疑物品。當日19時10分,民警在金磚路某電子遊戲室門口抓獲了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曾儒良。
曾儒良供稱,作案當天他在電視直播看到現場的情況,又聽到媒體報道此種敲詐恐嚇行為,定罪量刑一般在5至10年,已後悔自己的舉動,並向家樂福白雲店撥打電話,表示自己的銀行卡丟失了,要求對方不要再存款。目前曾儒良涉嫌敲詐勒索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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