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辯稱「錯手」偷了一隻值10萬元名龜的綜援漢賴耀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綜援漢辯稱為替愛龜添伴,在水族館「錯手」偷取一隻市值近10萬元的烏龜,惟他將烏龜轉手時被捕。
被告賴耀君(43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案件押後至2月8日,待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准以1千元保釋。
稱為愛龜添伴 另店轉手被捕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5日在旺角通菜街一間水族館內,偷取一隻價值9.8萬元的蘇卡達象龜。案情指,店員當日發現一隻鎖於膠盒內的蘇卡達象龜不翼而飛,遂報警調查,並將事件通知行家。2日後,被告到另一間水族店企圖出售該龜,店員發覺是行家被偷走同類烏龜,報警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心而偷龜,但不知烏龜價值。
被告又稱,他原飼養一隻烏龜,當時欲出售偷來的烏龜,再用所得金錢購入新龜,並強調自己並不知道該烏龜的真正價值,惟裁判官即時提出質疑,指被告身為養龜一族,無理由不知道烏龜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