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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根據目前的選舉安排,候選人有權免付郵資向選民寄出一封宣傳信。在立法會《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上,各黨派議員要求當局為支持環保,應鼓勵候選人郵寄宣傳品時由「一人一封」改為「一戶一封」,並容許政黨或有聯繫的候選人,以同一宣傳品跨界別或跨區宣傳。
劉江華倡政府提供家庭名單
立會相關草案委員會昨日討論改善宣傳品寄發相關的實務安排。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建議,政府應考慮帶頭為候選人提供以家庭為單位的郵寄名單,「一戶一封」地宣傳,減少浪費,但強調選民越來越多樣化,任何選舉安排的改動必須審慎,不能剝奪個別選民接收選舉資訊的權利。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指,「1人(候選人)80萬份,20條(參選)名單,選民信箱也塞爆」,要求當局容許不同選區的候選人可寄發同一式樣的宣傳郵件。公民黨執委余若薇亦稱,當局應修例容許代寄包含各區候選人而非單一選區候選人的競選單張,讓同黨候選人可更彈性地「共同宣傳」。
旅遊界議員謝偉俊更建議當局參考學券及醫療券模式,將提供予候選人的選舉郵寄資助,改為直接向候選人提供「選舉券」,讓他們自行運用津貼。
政府:留待下階段諮詢後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建華在回應時表示,現正討論的選舉條例未有具體規範選舉宣傳等實務安排,而有關改動可能牽涉選舉委員會的附例及指引,可留待下一階段諮詢政黨意見後再處理。不過,選舉事務處會研究包括如何鼓勵選民以電子郵寄方式接收資訊等較環保的宣傳方法,並會於稍後向立法會交代選舉實務安排時作出建議,但目前傾向保留候選人免付郵資向每位選民寄出一封信件的權利。
就有議員在會上轉達曾要求安樂死的斌仔(鄧紹斌)的要求,促請當局為殘疾人士增設郵寄投票安排,當局承諾稍後會一併跟進建議的可行性。
另外,特區政府今年6月會舉辦大型選民登記運動,而2011年選民登記的截止日期為7月16日,已搬遷的選民可於8月29日前更新資料,確保可在現址選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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