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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與香港女導遊打鬥的安徽團友張勇夫婦離庭後即日返回安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本港女導遊與安徽旅客夫婦因購物問題打鬥而鬧上法庭,3人分別獲准自簽1,000元擔保及守行為1年。安徽旅客事後聲明稱,在港旅程難忘,經歷了甜酸苦辣。另方面,香港旅遊業議會正從三方面調查有關旅行社有否違反旅議會規定,旅行社亦須於14日內提交報告。港府及旅發局均表示事件已損害香港聲譽。港府更以強硬的態度,勒令旅遊業界要嚴格執行本月推出的10項規管指引,並表明要加強規管包括考慮推出發牌制度等,本月底會將建議提交立法會討論(見另文)。
本港自去年發生導遊辱客事件後,旅議會即制訂10項措施打擊強迫購物,但日前有導遊與旅客因購物問題而引起肢體衝突,有報道更指事件涉及強迫購物,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不過,入境團旅行社協會主席侯叔祺昨日致電電台時稱,據了解事件不涉強迫購物,只是遊客到達購物點時拒絕下車而發生爭拗所致。
張勇:結束酸甜苦辣
該案昨日於九龍城法院審理。首被告張勇(40歲)報稱於內地任職公務員、次被告為張勇妻子柴化芳(40歲),第三被告為任職導遊的林如蓉(37歲)。案情稱,三名被告被控本月5日在停泊於九龍紅磡新碼頭街38號附近車位的旅遊巴內參與非法打鬥。事件中使他們與「勸交」的岑姓女領隊(內地稱全陪)均告受傷,4人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檢查。
涉案3人均否認控罪,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各人獲准自簽1,000元擔保及守行為1年,期間不得在香港對任何人使用暴力及威嚇使用暴力,不留案底。案件完結後,張氏夫婦於下午2時半步出法庭,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並登上預先安排的白色7人車離去;林如蓉則於下午3時25分離開法院,對記者亦不發一言,並乘的士離去。
張勇夫婦透過代表律師在庭外宣讀聲明稱,感謝各界關心,指事件對他們來說,「這一趟很難忘的香港遊已圓滿結束,今(昨)天下午會回家。在香港短短這幾天,經歷了甜酸苦辣,都希望隨著今(昨)天一般遊客不會經歷到的法庭程序而結束。」但聲明中未有交代會否再次來港。
查友佳是否一團一導遊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已要求接待社友佳旅行社在14日內提交詳細報告,並會從三方面調查旅行社有否違規,包括是否「一團一導遊」、內地組團社與友佳的團費及行程合約,以至友佳與導遊林如蓉簽訂的出團費合約。他強調,新推出的10項規管指引具阻嚇力,違規可嚴懲,嚴重可中止經營旅行社業務。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數月前已委託1間香港保安公司,在內地聘請市民在各省市報團來港,從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以㷇底形式來港7至8次,但未發現有導遊強迫旅客購物,期間的低價團亦消聲匿跡。他又稱,旅議會亦有在大年初三至初四期間到不同景點巡查10多次,認為對導遊已有阻嚇作用。
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對於打鬥事件感到非常遺憾,不但影響有關旅客對香港的印象,更因事件已在內地廣泛報道,對香港整體旅遊形象會造成沉重打擊。他促請旅議會徹查此事,並切實執行10項新措施,特別是「一團一導遊」的安排,杜絕業界不良行為,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破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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