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屋宇署限制發水樓措施的作業備考將於4月1日生效。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指出,新指引刪除以往規定在售樓書公開各項「發水」面積的條文,認為此舉等同剝削消費者知情權。他又批評,指引容許發展商只要用不厚於75毫米的鑲嵌式石板裝飾樓宇外牆,毋須申請亦可獲豁免樓面面積,由於外牆在售樓時計算入可銷售面積或實用面積,對買家不公平。
他認為,這是變相鼓勵發展商,以豪裝外牆的方法「發水」,與限制發水樓的原意相違背,建議發展局取消這項豁免,或在日後修改可銷售面積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