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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陳振聰曾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偽造文件拘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陳振聰在原審法庭被判敗訴後,警方一度以涉嫌偽造文件罪拘捕他,其後獲准以現金保釋,但昨日上訴庭駁回其上訴,並進一步確立陳振聰手持龔如心2006年遺囑是偽造。有大律師表示,上訴庭的裁決對警方調查有正面和鼓勵作用,加上法官在判詞曾提到陳振聰「不可信」,進一步增加他被刑事檢控的機會,相信警方只要掌握足夠證據,或有可能起訴陳振聰。
涉偽造文件及逃稅3.47億
去年2月,高等法院裁定陳振聰在遺產案中敗訴,其手持的龔如心06年遺囑屬偽造。判決第2日,陳即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偽造文件拘捕,其後獲准以500萬元現金保釋。去年4月,稅務局更入稟向陳振聰追討3.47億元的稅款。對於上訴庭昨日再裁定陳振聰敗訴,警方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指出,案件仍在調查中,陳振聰4月需返警署報到。而稅務局發言人則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待訴訟結束警或採行動
大律師陸偉雄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上訴庭的裁決對警方調查陳振聰涉嫌偽造文件的案件有正面和鼓勵作用,但相信警方會待所有法律訴訟結束後才採取行動。他說:「要視乎陳振聰的上訴申請是否獲終審法院受理,如果法院不批准,上訴庭判決就是爭產案的最後決定,相信警方會等待那時才採取行動。」不過,他強調遺產案屬民事案件,偽造文件則屬刑事案,兩者的舉證制度不同,不會互相影響。
大律師蘇俊文則表示,上訴庭的裁決可給予警方一個間接指引,繼續調查陳振聰涉嫌偽造文件的案件。他相信警方只要掌握足夠證據,有可能起訴陳振聰。
憔悴暴瘦售物業套現5億
千億遺產案敗訴後,以往精神飽滿、身材肥碩的陳振聰,近月暴瘦。今年初及去年10月到警署報到時,陳振聰面容顯得憔悴,更收起「招牌笑容」。
陳振聰今次再輸官司,除了遭警方調查外,財政狀況也受關注。早前有報道指,陳振聰家族或相關人士自2008年8月起,已多次將旗下物業出售套現,先以6850萬元售出上水御林皇府森麻實徑雙號屋,同年年底金融海嘯爆發後以1.1億元售出山頂中峽道28號B屋,數月內套現1.8億元,及至2009年9月則以2.4億元售出倚巒3號屋,3項物業共套現約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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