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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達《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外資併購境內企業時若涉及重要行業,必須接受安全審查。有分析擔憂此舉意味著內地收緊了利用外資政策,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審查制度是為了促進外資併購有序發展,內地不會改變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方針。
對外開放利用外資方針不變
發改委負責人指出,安全審查制度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核心,範圍相對集中,對於涉及國家安全、需進行審查的行業範圍僅包括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製造。他並強調,外國投資者併購上述行業和領域的境內企業,「且取得實際控制權的」,才需要進行安全審查。
中國歐盟商會對審查制度持正面看法,稱較之06年10號文件《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暫行規定》,《通知》將規定範圍從知名品牌及戰略產業擴大到了其他產業。中國歐盟商會主席戴傑表示,對企業併購進行安全審查是中國政府的權利,也是世界各國保證經濟穩定的手段。但同時表示,希望在實際執行中,新安全審查制度不會對在華外國投資的可預見性產生負面影響。
歐盟商會競爭工作組主席Francois Renard則認為,目前在併購方面的許多問題已得到解決,但仍然引發了一些擔憂,主要由於《通知》中對於行業的定義過於寬泛;從操作角度而言,如何將安全審查與反壟斷法中提及的合併控制審查對應仍有待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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