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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將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廣州冀加強與香港金融合作,推進金融業發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苗苗 廣州報道)《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21日提交廣州市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審議中提到,「十二五」期間,廣州將多舉措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提出的「支持廣州市建設區域金融中心」,如推進兩大金融基地建設,以及推動國家期貨交易所、票據交易所、外匯交易清算所等資源在廣州佈局,探索設立區域性櫃台交易(OTC)市場等。據悉,恢復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也已提上政府工作報告議程。
擬建區域金融中心
發展金融保險是廣州建設國際商貿中心的內容之一。規劃提出要以人民幣國際化為契機,推進「珠江新城—員村」金融商務區和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建成金融總部基地和金融創新基地,加快建設區域金融中心。
冀今年15企業上市
規劃還提到,要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積極發展投資銀行業和融資租賃業,加速推動企業上市,壯大證券市場「廣州板塊」。據廣州市市長萬慶良21日在人大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稱,廣州將力爭今年新增15家企業上市,並爭取廣州高新區列入國家代辦股份轉讓擴大試點園區。
加快發展產權交易
「十二五」期間,廣州還將加快產權交易市場發展。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設立專門對穗業務機構,完善國家、省、市間金融監管協調服務機制。創新金融市場交易服務平台,加快發展私募股權、環境資源、農村產權、文化產權、物流、林權等專業化交易市場,積極發展區域產權交易共同市場;推動國家期貨交易所、票據交易所、外匯交易清算所等資源在廣州佈局,探索設立區域性櫃台交易(OTC)市場,搭建非上市公司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流通轉讓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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