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的44歲無業漢,不滿前妻向他索取2,600元子女補習費,竟預先購入生果刀跟蹤前妻上班,至屯門澤豐輕鐵站時拔刀將前妻刺殺,主審法官湯寶臣認為被告因神志失常犯案,昨引導陪審員裁定他謀殺罪不成立,但較輕的誤殺罪成,還柙至3月15日,候精神醫生檢驗報告始宣判。
44歲被告雷炳源,被控於2009年9月22日,在屯門澤豐輕鐵站殺害39歲前妻劉莉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