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老字號涼茶品牌王老吉第五代傳人王健儀,於2008年底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偽造帳目、製造虛假發票、訛稱購置一批包裝機器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翌年提出上訴又被駁回。王健儀認為作出檢控的律政司利用「虛假口供」,令原審法官作出錯誤裁決,令她枉被判刑,家散人亡,損失慘重,乃入稟高院向律政司索償3.8億元,及要求法庭頒令律政司須公開刊登澄清及道歉啟事,並撤銷有關定罪。
指無辜被判罰身心受創
現年65歲的王健儀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中稱,律政司因蓄意使用虛假口供向她提出刑事起訴,令其無辜被判罰,身心飽受創傷,承受金錢、個人聲譽與200年歷史馳名中外的王老吉商譽受影響等損失,尤其廉署人員於2006年6月28日到她寓所將其拘捕,又四出搜查,令她誠信盡失,遑論獲選為2006年世界傑出華人之榮銜。
入稟狀指因今次錯誤起訴,令她原出席的演講會、電視訪問特輯和展覽會全部告吹,甚至供應商取消賒帳期,店舖老闆借故拒絕出租商舖,有礙發展業務,銀行拒絕貸款,被親友疏離,更被迫蝕價出售2間住宅物業,以支付數百萬元訟費。
訴女兒受壓力鬱鬱而終
王健儀指她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以她老邁之齡,還要抱病於烈日當空下,在戶外攀高作油漆的危險工作,2次摔倒弄傷背部導致後患,難以入睡,長期患病的女兒目睹她被廉署人員從家中帶走,又知悉她要每月報到,女兒明知她絕對沒有犯案,卻受到不公平裁判,令她大受精神壓力,鬱鬱不樂下於去年11月8日在屯門醫院逝世,終年3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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