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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已去函曾鈺成,指梁國雄的暴力行為已到了「不能再容忍」的地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暴力行為變本加厲,近期接二連三在會議舉行期間向官員投擲硬物。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去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該情況已到了「不能再容忍」的地步,坦言如果立法會沒有採取任何有效行動,或有需要考慮把事件轉介「相關部門」處理,期望屆時得到主席的合作。有議員猜測,當局或有意將日後的類似事件交執法部門跟進。
致函曾鈺成 表明難容忍
針對長毛等日前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立法會上宣讀預算案期間向官員投擲物件,唐英年再次致函曾鈺成,表達對梁國雄的行為深切不滿,「完全不能接受」,又指倘沒有護衛人員介入,部分物件將會擊中財政司司長和其他官員:「梁(國雄)議員用了相當力度投擲部分物件,其中一件物件在碰到檯面後,甚至碎為數塊。而在上一次事件中,他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投擲經扭曲的膠水樽。在這2次事件中,如此具威嚇暴力的行為,均可以構成人身傷害。」
唐英年又指,在前日舉行的立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包括梁國雄、陳偉業、黃毓民3名議員向財政司司長投擲物件,「事件一再發生,實在令人深切關注出席立法會會議的公職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保障,亦令事情更須迫切處理」,又強調當局或會考慮將事件轉介「相關部門」處理。
議員享特權 須遵守法例
曾鈺成於昨日在回信時指,自己已要求議事規則委員會檢討多項涉及不檢點行為的問題,「除非議事規則得以修訂,提供更有效的機制以阻止此種行為,否則立法會主席或任何委員會主席目前無法就一些議員在會議中屢次作出不檢點行為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
不過,他強調,議會明白享有《基本法》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訂的特權及豁免權,但同樣須受適用於香港法律的法律規限。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亦坦言,《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只保障議員可以在議會內暢所欲言,但並不保障涉及刑事罪行的問題。
葉國謙重申 議會要秩序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重申,議會需要基本秩序才可進行,「如果沒有秩序如何議事」,故相信議事規則委員會一定會一併討論事件。
就政府表明或會將類似事件「轉介相關部門」,本身為律師的旅遊界議員謝偉俊分析,基於「三權分立」的原則,倘當局將事件轉介予執法部門處理,是「下下策」,但亦認為這是一個「訊號」,說明政府對類似行為已經「忍無可忍」,故各議員在處理有關問題時不應繼續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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