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立法會明年新增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多名立法會議員提出修訂,要求當局放寬有關議席的參選資格至曾任區議員或「有密切關係者」,但有關修訂全數被否決。
立法會昨日繼續審議《2010年立法會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有關修訂。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提出修訂,指條例規定只有現任民選區議員可參選「超級區議員」,但目前只有400多名區議員符合資格,相對300多萬名選民來說並不足夠,而當局不應排除具政治歷練、曾為香港服務的前區議員參選,故要求將門檻放寬至任何曾經當選區議員者都可參選。
有指工聯會提出是次修訂,旨在為曾任區議員的副會長陳婉嫻參選「鋪路」,黃國健笑言,以嫻姐的政治歷練,根本毋須他人協助鋪路,有關修訂是希望為香港政治人才尋求出路。
公民黨議員吳靄儀則提出修訂,要求將「超級議席」的提名、參選以及投票「三權合一」,開放予全港選民。
旅遊界議員謝偉俊則要求限制「超級區議員」參選人的身高、學歷及月薪,身高不得超過5呎4吋,月薪不超過1萬元以及學歷不可以高於高考程度,並稱希望引起議會反思,何以有關議席的競選經費要設定上限為600萬元。
葉國謙指限制合適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再次表明,該黨反對所有修訂案,認為政府提出限定現任民選區議員才可參選「超級區議員」的做法合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則重申,政改方案需要符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關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及參選,民主基礎清晰,安排民主,倘選民有意參選亦可先參選區議會。
最後,所有由議員提出的修訂案都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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