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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將加強資助本港中小型藝團及獨立表演藝術家。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佩琪) 政府有意推動本港視覺及表演藝術,民政事務局將從轄下的藝術發展基金動用3,000萬元,於本年中起推行「藝能發展計劃」,冀增加資助本港中、小型藝團及獨立表演藝術家的渠道。其中「躍進資助計劃」對象為本港中型藝團,以配對模式運作,政府最多配對資助300萬元。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周五開會,討論注資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設立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及有關新資助計劃。
現時民政事務局定期向香港話劇團、香港中樂團等9個較大規模的本港藝術表演團體撥款,藝術發展局也會向其他藝團提供資助。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藝術發展基金去年獲注資15億元,估計每年回報有6,000萬元,當局將利用其中3,000萬元推行「藝能發展計劃」,期望可扶助更多本港中、小型藝團及獨立藝術家、表演者發展,推動本港藝術文化。
項目計劃撥款最高200萬
該計劃將分為「項目資助計劃」及「躍進資助計劃」,前者可供藝團或獨立藝術家申請,資助金額由100萬元至200萬元,屬一筆性撥款,可用於表演、公眾教育等項目。後者申請對象為本港中型藝團,將以配對形式運作,藝團須自行尋找私人或商業機構贊助,政府會根據藝團所得的贊助金額,連同其表演票房收入及其他收益等,作出相應配對。
民政事務局常務秘書長楊立門昨表示,躍進資助計劃的資助細則有待敲定,初步決定配對比率會高於1比1,「或者會是2比1」,政府最多配對300萬元,資助期約2至3年,每個藝團最多可獲2期資助。藝團須提交詳細計劃書,列明如何利用資助提升團體發展,資助不會一次過發放,並設監察機制,「要達標後才批出另一筆錢。」
料每年資助5至6個藝團
民政事務局預計該計劃每年可資助5、6個中型藝團,惟因已設有粵劇發展基金,不會接受粵劇藝團申請。該局總經理(專責事務)周蕙心昨表示,將於今年6月公布有關新資助計劃詳情,同年8月截止申請,兩個月後公布申請結果。獨立藝術家如申請項目資助計劃,獲批後需要成立公司,方便取得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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