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駐守屯門刑事調查隊的探員(俗稱CID)接手調查一宗刑事恐嚇案件後,涉瞞騙上司和投訴人,私自寫下一份有投訴人簽署的「不追究」口供,將之呈交上司,圖息事寧人,使疑犯免被檢控。探員昨否認偽造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關經豪(33歲),於2009年2月起駐守屯門調查第七隊,他被控於去年2月15日至28日期間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由林振星作出的證人口供,意圖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以致對他人不利。
案發時任職會計文員、現已退休的事主林振星(56歲)供稱,去年1月28日接到一名剛離職的同事來電,追問支薪問題,其間對方不斷用粗口辱罵他,並恐嚇他下樓便會打他。林聞言感恐懼,收線後即往警署報警和落口供。
至2月20日,林收到警員來電,表示已拘捕疑犯,對方指疑犯承認講粗口,但否認要打他,叫他下樓只是跟他商量事情,該警員並替疑犯說好話,指他可能一時衝動才這麼說,但林覺得有關解釋不合邏輯,仍然擔心其人身安全。其後,關姓警員將一份於2月26日為事主錄取口供的紀錄,呈交給同隊警長。
投訴人發現非其口供
至去年5月27日,林接到警方來電邀請他到屯門警署會面,警員叫他看2份口供,但他發現第二份寫於2月26日的口供非其口供,且口供上的3個簽署亦非出自他手筆。關姓警員於去年6月4日涉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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