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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街區光污染嚴重,夜晚街道燈火通明。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特區政府的研究發現旺角光污染嚴重,該區有住戶的窗台錄得逾千勒克司的光度,有如辦公室光度的2倍,超出國際標準(住宅窗戶)近50倍。香港光污染嚴重,港府今年第2季會成立專責小組協助商戶、大廈管理公司等制訂指引,鼓勵商戶每晚11時後關掉戶外燈光,並會研究立法可行性,港府建築物亦即時跟隨指引限制開燈時間,但當局認為立法規管存在困難。
環境局已完成光污染的研究,並參照8個城市經驗,發現各地規管模式不同,其中東京及新加坡更未有規管。研究評估本港6個區域的光污染情況,涵蓋住戶窗台的光入侵情況、燈光直接照射的眩光程度、以及招牌和樓宇外牆的亮度,發現光滋擾情況是地區性,除旺角及銅鑼灣外,其他地區平均亮度未超出國際標準。
旺角678監測點494超標
研究在旺角區評估678個監測點,發現有494個超標,平均錄得63勒克司的光度,其中在西洋菜街有住戶窗台的光入侵情況嚴重,曾於一天晚上8時至10時期間錄得1,272勒克司的光度,較國際標準25勒克司超標近50倍。在銅鑼灣亦有住宅窗戶錄得143勒克司的光度。環境局認為光滋擾多出現於商住地區,住宅區問題輕微。
港府前年以問卷訪問2,700名市民及遊客,發現有70%受訪者認為本港有光污染問題,有10%指因戶外燈光使他們日常生活及健康有不良影響;但有78%認為燈光可美化環境及提升本港「動感之都」形象,另有87%認為戶外燈光裝置有助提供安全環境,減少罪案發生。環保署資料顯示,光污染去年投訴達226宗,按年升6%。
擬訂指引研立法可行性
環境局已公布《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初稿,提出多項措施供私人機構參考,包括在每晚11時關掉戶外燈光、在營業時間後關掉戶外燈光裝置、使用遮罩及擋板減少對民居滋擾。港府建築物亦會盡量每晚11時前關燈,並於第2季成立專責小組諮詢持份者,以求在3個月後定稿,並研究立法規管可行性。
港府消息人士表示,本港商業和住宅混合式發展,要完全杜絕光污染存在困難,若發現有單位窗戶檢測時光度超標,亦要研究如何分辨哪個商戶招牌的法律責任,並須訂立本港的光度標準。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表示,立法規管商戶晚上關掉戶外燈光並不困難,批評當局做法是「拖字訣」,並質疑指引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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