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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宏新 汕頭報道)據悉,國務院已正式批准汕頭經濟特區擴大特區範圍,5月1日起將由原來的中心城區234平方公里擴大至全市。這次汕頭經濟特區範圍的擴大,是繼去年中廈門經濟特區範圍擴至全市1500多平方公里、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至全市1991平方公里、珠海經濟特區擴至全市1500多平方公里之後,早期中國四大經濟特區中最後一個獲批擴大特區範圍的城市。
有關人士表示,特區範圍擴至全市,不僅解決汕頭市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特區發展空間局限和「一市兩法」等實際問題,也便於整個城市的統一管理與發展,從而有利於提高整個城市的整體實力,為汕頭的新一輪經濟騰飛發展注入新的動力。汕頭經濟特區1981年11月14日正式掛牌成立,初期共22.6平方公里建立汕頭經濟特區,其中21平方公里作為特區建設預留地;1984年11月29日獲准擴至52.6平方公里;1991年4月6日擴大到當時的整個汕頭市區,面積達23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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