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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7日電 原中共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見圖)涉嫌犯有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受賄罪一案,6至7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進行庭審,法院將擇日宣判。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受審。
據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被告人李啟紅及其親屬利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炒股,賬面收益高達上千萬元人民幣。2006年至2010年,李啟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賄港幣40萬元、人民幣10萬元。
公訴人發問時,提到李啟紅曾獲「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被告人李啟紅聞言忍不住痛哭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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