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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外貌。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和記黃埔(0013)善用長江集團中心用地,打算將近一成公眾泊車位改建成超市,但城規會去年就中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提出修訂建議,規定公眾車位要維持至少800個,和黃在超市大計出現阻滯後,以修訂有違法律原意,加上城規會未有向同區的國際金融中心施加類似限制,質疑城規會厚此薄彼,日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08年申泊位改超市原則上不反對
和黃全資附屬公司Turbo Top Limited提請覆核,要求聲明中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的修訂超出《城市規劃條例》賦予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權力,並要求高院下令城規會重新考慮Turbo Top的意見。Turbo Top持有皇后大道中及花園道交界的地皮,現址為長江集團中心、中區政府合署及終審法院一帶;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的董事包括有「打工皇帝」之稱的霍建寧,他是和黃董事總經理,亦為主席李嘉誠得力助手。
申請書指上述地皮的面積約為0.96公頃(即約9656平方米),自1994年起,當中0.64公頃被劃作「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用地,餘下0.32公頃為「商業」用途。該地皮共有800個公眾停車場車位,但Turbo Top研究發現車位的使用率低,遂於2008年中向地政總署遞交申請,將其中78個公眾泊車位改建為超市;屋宇署及運輸署先後表示原則上不反對改動。
去年修訂規定至少800公眾車位
但去年6月25日,規劃署於城規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修訂中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將原本「商業」加「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的土地用途改劃為「商業(1)」,明文規定公眾停車場須提供至少800個公眾泊車位、零售用途的土地不得超過680平方米,而政府設施及公眾休憩用地面積也增設下限,並於去年7月將修訂刊憲。
Turbo Top提出反對,但城規會今年1月決定不會因應其意見再作修訂。Turbo Top批評城規會新添的限制令該地發展失去彈性,有違立法原意。此外,申請書指出,城規會亦將國際金融中心的土地用途由「綜合發展區(1)」改為「商業(2)」,但未有規定泊車位數目,認為城規會的處理欠公允。
資料顯示,長江中心停車場設640個時租車位,每小時收費24元;長江中心管理公司過往要求駕車人士先到地面停車場繳費處索取閘機車票,才可使用長江集團中心連接花旗銀行大廈、往返紅棉路的行車隧道,直至2008年8月政府公布那是公共空間後,長江中心才拆除車閘讓汽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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