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熊君慧、實習記者 嚴蓉 深圳報道)在今年3月底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啟動的第二輪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中,深圳4個資產超過數百萬的家庭申請保障住房被罰。
深圳市住建局網站自今年1月4日起在公示表格中增添了存款、證券及理財產品市值、房產、車輛以及2008、2009年收入等信息。在最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合格名單」中,有申請人2008年和2009年的「年收入」都不超過4,000元,卻購買了逾十萬元的私車,甚至有一個申請家庭擁車4輛,仍在終審名單之列。受到媒體廣泛關注的何永華、劉靜、林生輝、游仁志4個家庭資產均超限額3倍以上,最高達300餘萬元人民幣。
日前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已對24名因涉嫌隱瞞住房或財產情況的申請人開出《行政處罰預告知書》。該局駁回這些當事人保障性住房申請,處5,000元罰款並自駁回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這是深圳市住建局自今年1月中旬第一輪處罰程序後啟動的第二輪行政處罰程序。據悉,近期還將對第三批涉嫌違規申請的當事人下發預告通知書,名單規模有可能超過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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