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唐英年表示,社會各界應共同反思,如何在確保就業權利及善用社會資源下,完善公務員離職再就業制度。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據報道,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為合夥人的顧問公司, 獲新世界中國母公司周大福企業聘為顧問,外界普遍質疑涉及「延遲利益」的問題,惟梁展文離職後就職的管制期已過,故政府在法律上似乎無法跟進。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承認,前高官離職後任職商業機構是敏感問題,即使當事人未必違反制度,也可能令形象大打折扣,並認為香港社會各界應共同反思,如何在確保就業權利及善用社會資源下完善目前公務員離職再就業制度。
唐英年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回應梁展文事件,指絕大多數特區官員及公務員都有高尚情操,不少在退休後會做義工、教授烹飪,以及其他對社會有意義的工作;個別人士在離職後參與商業機構,亦需要符合特區公務員離職的制度安排,須得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遵照制度批准,「過了任期後,任何人選擇做什麼工作,都是敏感的,久不久出現一宗個案都會令人印象上扣分,而當事人卻沒有違反制度」。
技能及經驗 是否應浪費
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應該進一步收緊公務員離職後再就業安排,以免社會再糾纏於前高官與財團「利益輸送」的問題。
唐英年坦言,凡出現相關個案,一個自然的回應就是收緊制度,「管制期3年太短,是否增長至4年、5年呢?但公務員團體卻對此有反彈,質疑3年已經好長」。
他強調,香港社會應就此共同反思,而非表面化地處理:「一個人60歲退休,但在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改善下,今天的60歲比數十年前健康得多,60歲後仍十分年輕,可以再工作10年。而一個人本身的技能及經驗,是社會的資源,又應否浪費呢?」
限制有多大 社會需討論
唐英年又指,任何制度隨著社會不斷轉變,都要適度地變更,公務員不論退休或辭職,政府對其離職再就業的限制有多大,需要社會討論。但社會不能忘記每一個人有自己的就業權利,又指香港有廉潔的制度,是透明度高的社會,政府會盡一切努力捍衛這些核心價值。
當局正參考由行政會議成員夏佳理出任主席的「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報告,以及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的報告,檢討如何進一步完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