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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縣農民范明福打算把荒了四五年的水田用來種杉樹。
儘管在內地的新聞報道上,糧食增收幾乎是年年捷報頻傳,但並非所有人都對此認同。
2008年全國兩會在京召開期間,湖南全國人大代表、雜交水稻專家黃培勁憂心忡忡,直指基層官員隱瞞拋荒的嚴峻事實,反而誇大種植面積,謊報糧食產量。湖南省社科院研究員張黎等專家,2008年在婁底等地調研時也發現,一些鄉鎮幹部信誓旦旦表示根本不存在拋荒,但事實上仍有很多荒蕪的良田。
推村幹部問責 最高罰免職
面對耕地拋荒水稻面積萎縮的嚴峻事實,各地紛紛出台嚴禁並處罰拋荒行為的行政命令。重慶市政府在2008年1月15日頒發《關於切實解決撂荒地問題的通知》,措詞嚴厲,對連續2年撂荒的耕地,規定由原發包方收回。一年後,福建省也推出相同的鐵腕規定。湖南衡陽、郴州、株洲、漵浦、平江、永順等地,以及浙江杭州、台州和江西部分縣市也推出類似規定。
衡陽甚至追究鄉村幹部的行政責任,對轄區內拋荒20畝、200畝、1,000畝以上的,分別追究村、鄉、縣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甚至就地免職。不過,衡陽市基層村幹部表示,推行新政後並未改變拋荒趨勢,追究辦法也不可行,「不可能讓我們去幫農民種地,就算種了別人的,自己家的也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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