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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昨日在北京透露,自去年開展工程治理工作以來,內地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案1.1萬件、1.3萬人,涉案金額近30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還包括78名廳局級官員。在通報20宗近期查辦的相關典型案件時,他指出,這些案件最突出的特點仍是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比如收受賄賂、進行權錢交易。
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昨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工程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主要情況。
18個月立案1.2萬宗
郝明金在會上介紹,在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這18個月間,內地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案1.2萬件、1.5萬人。其中,貪污賄賂案1.1萬件、1.3萬人,涉案金額29.9億多元;瀆職侵權案1,294件、1,594人,挽回經濟損失3.6億多元。
在此期間,內地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3.31萬件,立案1.72萬件,結案1.5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萬人。其中,廳局級幹部78人,縣處級幹部1,08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698人。
案件分佈20省區市
郝明金在會上還通報了北京市門頭溝區建委原主任安鳳奎受賄案、江蘇省蘇州市交通局原局長嚴冬受賄案等20宗近期查辦的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件。他指出,這些案件最突出的特點仍是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收受賄賂、進行權錢交易類案件佔多數。他表示,這些案件分佈在20個省、區、市,發生在工程決策、土地出讓、招標投標、工程發包、物資採購、資金運作、工程款結算等多個環節,涉及廉租房建設、地鐵建設、水利建設、徵地補償、礦產開發、房地產建設、學校工程、公路工程等多個領域。
郝明金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圍繞工程治理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肅查辦在項目決策、土地審批、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招標投標、項目實施、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索賄受賄的案件;嚴肅查辦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瀆職侵權等案件,深挖細查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背後的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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