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計劃擴大膠袋徵費至全港零售商戶,但稅收從此不用「上繳」,外界即時質疑,錢不入庫房,何謂政府徵費?有人更提出,膠袋成本低廉,平至數仙便有交易,膠袋卻要收費0.5元或以上,商戶隨時可賺取厚利。環境局推行膠袋徵費,原意為以徵費作為誘因,減少市民膠袋用量,但當膠袋變成商品,膠袋稅意義已經變質。環保團體則表示,膠袋稅一向並非專款專用,即使膠袋稅定義改變,但只要最終達至減用膠袋目的,誰收取膠袋款項無所謂。
不想益商家 市民自備袋
港府計劃立法禁止商戶免費派發膠袋,做法與內地及台灣的「禁塑令」相同,而膠袋徵費日後撥歸商戶,按照以往數據推算,每個商戶每年平均可多9,500元收入。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雖然日後徵費由商戶「落袋」,不可再視膠袋為稅收,但只要目的一致,均為減少整體社會膠袋用量,做法仍然可行。環保署發言人則稱,做法可達正面效果,「市民不想讓商家賺錢,更不會向商戶買膠袋,最終膠袋用量就會減少」。
商品打折扣 抵銷膠袋費
商戶不用記錄膠袋入貨量及派出量,又不用上繳膠袋徵費,只靠巡查監察計劃實行情況,港府監管或會出現漏洞。例如商戶定出凡購物10元即扣0.5元,雖然會另收取膠袋0.5元,但實質互相抵銷等同免費派袋。 ■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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