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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度在幼稚園外企圖拐走女童的補習教師鄧偉豪被解上法庭控以一項「遊蕩」罪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一名數學補習老師,涉在幼稚園外拐帶女童不遂,被警方拘捕後遭落案起訴一項遊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在庭上指出,警方在其家中電腦找到多個列明不同學校放學時間的時間表,被告則解釋因自己喜愛觀看學生放學。
30歲鄧偉豪或涉同類案
30歲被告鄧偉豪昨晨由警車押送到庭,神情呆滯,雙手用力地垂於身旁,頭向下垂,眼睛不時左右回望,回答問題時反應緩慢。控罪指被告於本年4月18日,在九龍公爵街遊蕩,導致一名5歲女童合理地擔心本身安全或利益。
控方反對保釋時透露,被告在4月18日於街上握住一名5歲女童的手,其後被告放開女童的手逃走;5月17日,被告跟蹤一名由外傭接送放學的幼稚園女童,乘外傭傾電話時,拖住該名3歲女童的手,隨後被女童就讀的幼稚園校長喝止,被告放手逃跑,其後被警方截獲拘捕。被告向警方承認所犯的2宗案件,而警方現只落案控告他其中1宗案件。
自修得學位 補習社教數學
控方指被告可能涉及另外一些同類案件,須等待警方認人手續完成,及索取法律意見後,會考慮是否加控其他控罪。控方亦反對被告保釋,指其可能會再犯案,令其他女童受害。
被告3歲時由廣州來港定居,畢業於香港公開大學,自修取得數學學位,現為一間私人補習社的導師。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指他為該間補習學校唯一有認可資格的數學補習導師。
另被告於2003年曾有一項非禮罪案底,指他非禮一名21歲女子,被判感化。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裁判官考慮到控罪嚴重性,一經定罪後可能有監禁刑罰,擔心被告會干犯其他罪行,因而不准其保釋,交由警方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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