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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右)出席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討論旅業規管。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港府正就規管旅遊業運作諮詢公眾,並提出4大方案,包括改革旅遊業議會、把旅遊業議會部分職能轉移至政府、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及由政府全權監管業界。有旅行社代表認為,把監管職權交予政府,可避免「自己人管自己人」,能較快落實;有導遊工會支持引入領隊導遊獨立發牌制度,制衡旅行社。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則認為政府應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全權規管旅遊業。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旅遊業規管架構,多個團體出席表達意見。擔任旅議會理事20多年的港台旅行社同業商會理事長解存金表示,旅議會同意將部分較敏感的監管職權,例如把制定規條的權力交予政府,避免「自己人管自己人」之嫌。他認為,改革旅議會及將旅議會部分職能轉移至政府,牽涉變動最少,可以短期內落實。
解存金稱,倘由政府全權監管業界及設立法定獨立機構,規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會變成「外行人管內行人」,未能掌握業界變化,反而影響行業運作,而且牽涉龐大開支。香港註冊導遊協會主席王維永支持由獨立委員會處理旅遊業糾紛,並設立發牌及監管制度。他批評,以往任何投訴都歸咎導遊,但實際上導遊受旅行社指示,相信設立獨立架構可加強制衡旅行社,避免導遊成為「代罪羔羊」。
消委會支持設獨立法定機構
香港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總幹事湯劍生批評,旅議會偏袒維護旅行社的利益,導遊工會支持由政府規管業界。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支持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及由政府全權規管旅遊業,以提升監管的認受性及效益。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則強調,不能抹煞旅議會的工作和貢獻,但對於採納哪個方案,議會未達成共識。
公眾諮詢期將於今年7月15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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