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西九龍交通部意外調查組一名警員,2年半間以銀行戶口及賽馬會投注戶口清洗黑錢260萬元,早前被裁定4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認為他是有部署而犯案,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辯方求情時指37歲被告何鴻耀於1992年加入警隊,且屢獲嘉許,他因本案已失去工作及退休金,且前途盡毀,其母又因得悉兒子犯案而病逝不久,希望法庭輕判。
平均月薪2萬2 4戶口竟有百萬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期間,即2007年至2009年7月薪金收入只有68萬多元,平均月薪有2萬2千多元,此外,他再沒有申報其他收入。但在案發期間,被告的銀行及馬會投注等4個戶口內,曾有逾百萬的提存記錄,但其後4個戶口又變回只有17元3角至2萬8千元不等的存款記錄。
資料顯示,被告的馬會投注戶口只有22次真正投注,共落注2千5百多元,但其戶口卻有存入111萬及提取110萬元的有關記錄。此外,被告其他銀行的戶口分別有200多萬元及數十萬元多次提取的記錄。被告被警方拘捕後,聲稱因經營生意致令戶口提存記錄活躍,但卻未能交代交易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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