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屯門醫院3名殮房職員,被指於1997至2006年間收受殯儀公司近20萬元賄款,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接受利益罪成,分別被判入獄14、15及18個月。已服刑約10個月的3名職員盛強虎(55歲)、黎志惠(65歲)及薛文矩(55歲)早前上訴,昨獲高院判上訴得直,高院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犯上法律錯誤,錯將盛強虎的會面紀錄當作是控方證人的佐證,決定撤銷3人的定罪。控方昨申請重審不果,兼被頒令支付辯方上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