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張明麗(右二)表示,患專注力不足過動症學童有3大行為特徵,包括專注力困難、過分活躍及衝動。香港文匯報實習記者葉嘉慧 攝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葉嘉慧)本港每10名兒童中,便有1人患上專注力不足過動症。根據衛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於2006年的統計顯示,確診新症中,男童病發率比女童高。而學童於7歲前接受治療,成效較大。有兒童接受治療後,考試成績由全班尾4躍升至第1。若家長發覺子女容易分心、不能安坐、說話過多、經常打斷別人的說話或活動等,便須注意子女是否患有此症。
病童有3大行為特徵
協康會教育心理學家張明麗表示,專注力不足過動症有3大行為特徵,包括專注力困難、過分活躍及衝動。一般學童專注力能維持約20分鐘;患病學童只能專注約30秒。
此外,病童或會同時出現發展障礙,例如手指或腕力不足、不懂得調節力度、寫字容易覺得累、動作不協調、平衡力弱、動作笨拙;抄寫或閱讀時,因視覺空間感弱,常漏行漏字。
10歲未治或致品行障礙
張明麗又指,若非智力或其他發展障礙問題,兒童出現以上特徵超過6個月,且特徵並不只在一個場所出現,便可能患上此症,需要接受相關治療及支援。而7歲前接受治療,成效最佳。但若患病學童超過10歲仍未接受治療,約25%至50%機會出現品行障礙,性格較反叛。
譚先生及何太的兒子分別確診患上專注力不足過動症。他們均認為,及早透過治療,能有效改善問題。譚先生兒子本來有學習障礙,透過行為治療,做功課速度得以提升,考試成績亦由全班尾4躍升至第1。另外,何太兒子本來因大肌肉發展障礙,跨不過約4吋高的門檻,經治療後已能跨過;但需要以藥物作控制,令過度活躍的兒子變得平靜。他們均表示,接受行為治療,再配合家中的持續練習,並對子女多加支援和鼓勵,成效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