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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20日發佈「102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10年度公證審計結果」。圖為國家審計署。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國家審計署20日發佈「102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10年度公證審計結果」。審計發現,17個項目存在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問題。50個項目存在不符合法規或貸援款協定要求、內部控制缺陷等問題,其中有7個項目涉及的地方財政部門或項目單位違規挪用、滯留項目資金2.19億元,佔項目總數的6.86%。在審計中已發現3起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此次審計的102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包括26個貸款項目和76個贈款或援助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等領域,計劃投資總額折合人民幣2,897.67億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額折合人民幣385.82億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折合人民幣1774.78億元,其中累計利用外資額折合人民幣243.11億元。
發現3起重大違法違紀案
報告指出,有5個項目存在配套資金未按規定及時足額到位的問題,涉及資金9,961.66萬元,其中僅世界銀行貸款資助的中國結核病控制項目,國內配套資金差額達4,702.69萬元,同時該項目還存在陝西、河南、貴州等單位挪用項目資金133.94萬元;河北、陝西、河南等部分項目單位滯留項目資金319.99萬元的情況。
報告顯示,有36個項目存在虛假驗工計價、列支非項目支出或多記支出、財務票據不合規、超標準支付會議費和管理費、未按規定扣繳稅款、會計核算不合規、資金資產管理不善、財務內部控制薄弱等其他違法違規及財務管理不規範的問題,涉及資金4.92億元,佔項目總數的35.29%。
報告披露,有13個項目存在工程建設未按規定招投標、招投標程序不合規、違規分包、未按設計的工程內容和要求進行施工、工程監理不到位、項目建設超概算、後續管理不善、工程資產閒置等項目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問題,涉及資金8.32億元,佔項目總數的12.75%。同時,有21個項目存在投資完成額比例偏低或提款報賬進度較慢的問題,佔項目總數的20.59%。在審計中已發現3起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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