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日公佈,林樂然承認曾在09年5月至7月間開市前時段操縱四隻牛熊證,昨天被東區裁判法院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被判罰款合共89,100元,須向證監會繳付調查費60,007元。罰款金額相當於林透過操縱牛熊證而賺取的利潤。
證監會發現,在2009年,林先後四次在開市前時段,以逐步提升價格的方式發出涉及非真實價格的競價盤及限價盤,從而推高四隻牛熊證的參考平衡價格,設定非真實的買賣價格,所落買賣盤引致該等牛熊證在有關日期的參考平衡價格上升了16%至25%,共獲利8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