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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稱(記者 杜法組)李寶安繼續就陳志雲案出庭作供,被問及有關簽書會的事情時,他一度笑言陳志雲不夠禮貌,「不送一本由他撰寫的書給我」。李寶安接受陳志雲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盤問時,問及他是否知道有其他藝人不經無線旗下出版社出版一些書籍,並舉出多名藝人的著作,包括陳敏之的《戀愛敏感》、陳豪的《給咖啡偷一杯時間》及胡杏兒一本關於貓的書等。但李寶安表示不知道,亦沒有閱讀過前述任何一本書。語畢急忙澄清是自己沒有時間閱讀,沒有貶低之意。更補上一句稱:「這些都是好書!」
指「搵新濠贊助何需思潮」
當謝華淵再問他是否得悉陳志雲曾透過思潮出版了一本名為《志雲首選食府》,李寶安打趣地指陳志雲不夠禮貌,沒有送上一本給他。李續指思潮規模細,並指若要找新濠天地作贊助商,何需透過思潮。
代表陳永孫的大律師林國輝盤問他時,李寶安更見辭鋒凌厲。當林讓他參閱多份資料時,他不待對方發問便立即問林:「咁即係點,I noted」。回答對方問題時更表示:「我要回答得好清楚,否則你會引導我答錯答案。」林問他是否別人把生意帶給無線,無線繼而會「飛起佢」而自己找被介紹的對象,李寶安指林這個問題侮辱了他,並影響無線聲譽。當林國輝表示:「如果這條問題你覺得侮辱了你,我為此道歉」,李即指他:「有」,並說「Don' t put words in my mouth」,可見其氣勢凌厲。
此外,控方昨繼續傳召2名無線職員作供。無線電視秘書麥佑基透露,若無線職員經上司批准參與街外節目,須向秘書處呈交一份資料存檔。根據紀錄,陳志雲曾有4次參與街外活動的紀錄;另無線人事部副總監謝偉光則表示,若是公司指派員工不屬於其職務範圍的工作,雙方可以討論,員工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另是否有額外酬勞亦須待雙方討論的結果。然而,愈高層的職員,其職務範圍涵蓋較為廣泛,工作亦相對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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