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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廣網8日電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剛剛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表示,十幾年來,審計機關共對43萬多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和中央企業領導人員150多名。劉家義透露,通過審計發現由領導幹部直接責任造成的違規違紀和損失浪費問題金額高達721億元。
在7日的會議上劉家義說,十幾年來,各級黨委和幹部管理監督部門參考審計的結果,免職、降職和撤職是16,000人,同時又有一大批正確履行經濟責任,工作實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因為審計結果反映比較好而受到肯定和提拔。他說,十多年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等個人經濟問題的金額達到20多億元,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7,100人。
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存遺漏
他指出,從事件上來看,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審計對象還沒有實現全面覆蓋,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理還沒有全面展開,一些地方存在眉毛鬍子一把抓,對重點部門關鍵領域和重點企業的領導幹部關注度還不夠。
他還表示,從目前開始,要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現實需要和審計隊伍的實際狀況出發,處理好全面和重點的關係,既要全面覆蓋又要突出重點,全面覆蓋就是對各級各類的領導幹部都要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突出重點就是要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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