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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信(左二)強調,僱主有責任讓在高溫下工作的工人有更多時間休息。香港文匯報實習記陳紫茵 攝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陳紫茵)踏入夏季,本港天氣持續炎熱,昨日天文台錄得的最高氣溫達攝氏33度。天文台由5月至今,共發出13次酷熱天氣警告。香港工人健康中心表示,期間有15人因高溫下工作感不適或中暑送院,當中更有4人因中暑而死亡,最年輕的死者僅30多歲。中心認為,工人在酷熱環境下工作存有健康風險,促請政府仿傚台灣立法規管酷熱環境下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人的職業健康。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主席周永信醫生表示,5月至今共有4人在酷熱環境下工作死亡,單是本月已有7名僱員疑中暑不適,其中兩人死亡,包括一名地盤工人。他表示,經常在戶外工作的裝修、地盤工人及駕駛無冷氣巴士的司機都是中暑的高危人士。由於他們的工作環境溫度偏高,當中建築地盤的溫度超過40度,如果身體長期受熱及暴露於炎熱環境下,容易造成脫水、暈厥、嚴重甚至中暑和致死。
促參考台立法列酷熱停工時間
周永信指出,現時勞工處印製的預防中暑宣傳單張,無助保障工人的職業健康。即使將中暑導致傷亡納入《僱員補償條例》中,也只能協助僱員事後追討賠償,無助預防不幸意外發生。他促請政府立法,清楚列明僱員在酷熱環境下的工作指引,建議參考台灣的做法,規定員工在酷熱天氣下的停工時間。台灣將工種分為輕、中及重工作量3類,例如從事戶外工作的裝修、地盤工人及司機均屬重工作,規定室外溫度一旦超出32.1度,員工可每小時休息45分鐘。
但周永信強調,僱主有責任保障員工的健康及安全,提供合適的工作環境及飲料。他建議僱主在可行的情況下,應避免員工在酷熱天氣下單獨工作,減少發生工人中暑暈厥後,失救致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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