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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物價局有關人士日前透露,因未按規定「一套一標價」或違規收費,廣東已有8家開發商11個樓盤被罰400萬元。按國家發改委規定,商品房經營者在賣房時,必須按照要求公開標識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其他因素。廣東6月起實施新規,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出示的價目表,應當包括房屋的銷售狀態、房號、建築面積、總售價、優惠折扣等13項內容。
在廣東物價局公佈的18家違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的典型案例中,廣州君華地產置業有限公司「君華又一城」項目,售樓處價目表使用「成交價」標示銷售價格,但部分已售房源標示的「成交價」高於實際成交價格,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擬處50萬元罰款。此外,廣州市花都區獅嶺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萬虹花園」項目,在售的139套房源未在售樓處明碼標價,擬處69.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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