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添翼 北京報道)加拿大聯邦移民及難民局12日決定,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暫准有條件釋放。
目前賴昌星正在等候聯邦法院7月21日開庭審理他提出延緩遣返的要求。如果要求被拒,賴昌星最快將於7月25日被遣返回中國。
據《環球華報》報道,賴昌星的獲釋條件包括:交付7萬加元保釋金;每星期四需要向邊境服務處報到;在加拿大邊境服務處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出現,包括接受遣返遞解;不能與黃曉燕(XiaoYanHuang,音譯)、丁欣華(TingYanWah,音譯)和譚國俊(TamKwokChung,音譯)接觸等。
賴昌星上周四在溫哥華市中心住所內,被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逮捕。相關官員透露,他們發現賴昌星在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與當地華人黑幫分子過從甚密,且涉嫌利用賭場洗錢和變換住址,這些因素使其被認為有可能於最後裁決前潛逃。
分析指遣返存變數
不少分析人士認為,賴昌星最終被遣返的概率很大。然而也有律師指出,加拿大司法程序存在一定漏洞,如果賴昌星在「申請-行政決定-不服上訴」這一司法程序上再來幾個回合,他繼續滯留加拿大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