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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區9年義務教育覆蓋率達到100%。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中國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得到依法保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報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部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全國共有290餘萬名少數民族幹部。
報告顯示,當前,中國55個少數民族均有全國人大代表。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少數民族代表411名。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有少數民族委員25名,佔委員總數的15.53%,均超過少數民族人口佔人口總數8.49%的比例。截至2010年底,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或自治旗旗長)也依法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婦女權益地位提高
報告還顯示,兩年來,中國少數民族教育事業迅速發展。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人口覆蓋率已達到100%。國家累計投資超過20億元用於新疆、西藏、內蒙古、青海等地推行寄宿制教育。在內地設立的西藏中學和新疆高中班累計招生超過4萬人。此外,少數民族自由、平等地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得到保障,少數民族文化亦得到保護和發展。
同時,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少數民族的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兩年來,國家投入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7.79億元;安排興邊富民補助資金11.84億元。
報告指出,中國婦女權利得到保障。報告稱,十一屆全國人大女代表佔代表總數的21.3%,全國政協女委員比例為17.7%。同時,農村婦女參與基層民主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2009年全國村委會成員、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分別為21.5%和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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