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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90年「老字號」恆香欠薪300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16]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有90年歷史的「老字號」元朗恆香老餅家爆出股權糾紛,更波及員工。消息透露,恆香百多名員工被拖欠薪金,最多被欠薪4個月,估計全部受影響員工的欠薪高達300萬元。勞工處為事件設立特別熱線,截至昨日共收到4宗查詢,處方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工聯會服務業總工會表示,恆香聘用不少老員工,他們對僱主忠心耿耿,遇有欠薪也會啞忍,以致欠薪多月。本報直至截稿前,未獲恆香老餅家回應事件。

 勞工處接獲的4宗查詢,主要是恆香員工提出有關欠薪的查詢。據了解,受影響的員工一般被拖欠薪金2、3個月,有員工更已4個月「無糧出」,估計全部員工被拖欠薪金高達300萬元。據悉,資方原定昨日發薪,但日前貼出的通告指,要拖至下月方能發放本月的薪金,其餘欠薪則未有交代。

為保飯碗 老員工捱義氣

 工聯會服務業總工會副總幹事梁國偉對事件感到震驚。他表示,恆香作為本港一間「老字號」店舖,拖欠員工薪金多達4個月是無法接受。工會已派員「落區」主動聯絡恆香的員工,協助他們追討欠薪。他指出,打工仔心態很易理解,為保飯碗情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陷入絕境否則不會主動舉報,加上恆香聘用大批老員工,部分人「講義氣」願意容忍欠薪,但作為僱主不應犧牲員工利益,視員工為義工。

欠薪金倘持續 或難全數追回

 根據《僱傭條例》,若僱主在「發薪期」起計一個月內仍未支付欠薪,僱員有權在毋須給予代通知金下,與僱主終止合約,再追討欠薪。若僱主拒絕發還欠薪,僱員可以申請將公司清盤,然後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但基金最多可以支付4個月欠薪,有工會擔心欠薪問題持續,僱員或無法索取全數欠薪。

 恆香老餅家有近百年歷史,前身是恆香棧茶室,因為生產老婆餅而馳名至今。恆香亦不是首次出現欠薪事件,資料顯示早在2003年亦一度爆出欠薪事件,當時有月餅師傅向傳媒透露兩個月「無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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