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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兒科骨科醫生李閏海被投訴為一名股骨骨折的男童施手術時出錯,令男童要接受長達3小時的不必要手術,被指專業失德。醫委會召開紀律聆訊,昨日由投訴人,即男童父親及專家證人作供。
投訴人廖景如本身是眼科醫生,他指出,2008年其當時18個月大的兒子在高處墮下,右邊股骨骨折,入住威爾斯親王醫院。後來他向李閏海求醫,為其兒轉往港安醫院打石膏,當時李閏海表示情況理想,未料4日後覆診時,李閏海突然向廖表示其子情況惡化,要即晚轉到明德醫院做手術。他又提供兩款手術予廖景如選擇,一款為入釘手術,需時1小時,傷口較小;另一款是植入鐵片手術,需時3小時,傷口亦較大,廖選擇了第一款手術。
未料手術最終花了3小時,原本稱只有兩個小傷口,結果右腳有3個傷口及腫脹。廖指當時李閏海解釋手術中途發現有困難,遂改做第二款手術。廖感奇怪,向李閏海的老師查詢,對方對李閏海的做法表示質疑。昨日擔任專家證人的港大醫學院矯形及創傷外科學系名譽臨床醫學副教授周宏醫生,亦認為手術可以避免。聆訊會在今日繼續,由李閏海及辯方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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